关于评选2009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专项奖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评选办法》的精神,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为我校新能源汽车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相关学科教师设立“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专项奖,表彰奖励在科研和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成果的教师。我校2009年度(2008年9月至2009年8月)评选奖励教师24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8000元/名。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我校新能源汽车技术和自动控制技术相关学科教师;
2.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学、科研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3. 近三年教学或科研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考核合格以上;
4. 参评年度本科教学学生评教结果为4.2以上,研究生教学学生评教结果为85以上,且无教学事故;
5.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
(1) 参评年度以华南理工大学名义发表SCI收录第一作者论文2篇以上(获得1项授权发明专利、2项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可等同于1篇SCI收录论文);
(2) 参评年度主持至少1项省部级或以上项目,且当年实到科研经费20万元以上;或参评年度主持至少1项横向项目,且当年实到科研经费40万元以上;
(3) 参评年度获得至少1项省部级或以上奖励;
(4) 参评年度通过至少1项省部级或以上科研成果鉴定。
二、评选工作安排
1. 9月9日至9月15日,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申报表》(见附件),向所在单位提交申请材料;
2. 9月16日至9月21日,申请人所在单位认真组织评审,向人事处教师科提交推荐人材料;
3. 9月22日至10月16日,“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评审小组评议并确定获奖人选名单,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和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大洋电机奖教基金申报表
人事处
公共关系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