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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捐赠基金项目结项的通知

201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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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机关各部门、校直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捐赠基金项目的管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办法》,现对因协议期满项目或者捐赠方终止捐赠等原因实施完毕的捐赠基金项目进行结项。学院的基金项目已发至学院党委书记邮箱,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已发至单位负责人邮箱。
请认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纸质版于417日前交至校友工作处,电子版发至scutef@scut.edu.cn

联系人:苏钰琰,联系电话: 22236976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项目结项报告书

 
校友工作处

2015413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基金项目结项报告书.doc (32.5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