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关于进行项目反馈的注意事项说明

201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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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基金项目实施完毕时,应于一周内,及时向基金会提交基金实施材料。包括评选结果材料汇总(模版请到基金会网站下载,需要包含申请者的申请表格)、感谢信、新闻稿、颁奖照片及视频等。电子版发送到基金会邮箱scutef@scut.edu.cn 

2在基金项目实施结束后,受益方应当咨询捐赠方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满意度,征求意见与建议,落实是否进行下一次捐赠。

3、如有任何疑问,敬请致电联系。电话:020-22236976,办公地址:1号楼1202室。